我的愤青式文学意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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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4
燕儿小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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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最纯真的美丽往往隐藏在生命完结的那一瞬间里。那种做为人,一种最真的元体就会从躯体的虚伪中隐现出来,抛开一切的公利和私伪,一切都变的那样的温善、和美,如同佛光真的照到了灵魂一样,祥和平缓;如同初春暖馨的娇阳,柔和的轻风那样沁人心肺。茫然间,一切的伪善和罪恶都得到了化解和宽容,生命也就为此回归本原。
很奇怪,我喜欢那份死的悲泣,竟然要比生的快乐要强烈的多。也许是虚伪的人生在做怪呢!总想从中找到一些我在这个世界上不曾也不能够有的满足,就如同格郎台从他的女儿身上用金钱骗到亲情的那种感觉一样,这种悲泣的美我也曾经领略过。那一缕凄苦的快乐是任何一份所谓的快乐所不能比拟的,就象《平凡的世界》中孙少平在生与死的边界上和田晓霞相传时的那份悲痛和惊喜。“本该是……但现在却是……”,那一份幽幽的转折茫然间扬起心头,一般难以明状的痛楚在心底悄然滋生,就象一只极为优美的却长在恶魔身上的手,轻柔的轻柔的撕裂着你的心肺,并且用一种极消沉妩媚的月光欣赏着你在悲痛中无谓的挣扎着。而你又对那一种感觉是那样的贪恋。就如同抽了毒品时那种死亡式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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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也只有站在死神的面前才会使自己的灵魂变得一览无遗。把他内心及外表所有的长长短短都摆在上面,让那死的灵魂来检验。也许我的这种感受实在有些不实,或者可以说是怪誔,但我只是说出那份感觉而已,可能说到底我又成一种阿Q式的安慰来发泄罢了,总会不知不觉中走进那份尘俗里。做为凡人,我摆脱不了那份伪善的缭绕,但我真的是贪恋那份感觉,以至于时时为它发狂了。既然不能有,就会时时的更加强烈的去发挥我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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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常常追求完美——那种东方式的完美。但现实的存在常常扭曲我的灵魂和思维,把一切的现实也改成了古典浪漫式的场景,把自己内心全部的恶念都揪集在一起,做一个自编自导自演的戏台,来满足我内心中那分不正常而又缺乏现实佐证的饥渴。也许是我太偏激,或是把生命的色彩描绘得过于多彩艳丽;也许生命注定我成不了巴尔扎克式的批判主义者,那我就干脆给它来个逆其道而为之,把自己伪造成成一个古典浪漫主义者,把骑士和黑蝙蝠完全调个个。让骑士去杀人放火,而恶魔却去英雄救美造福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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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丑恶和美善本来就是同一个概念”。我极为欣赏这其中的概念。丑为什么就是恶?恶为什么就是丑?丑和恶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呢?为什么丑就不能是美?恶就不能是善?就象作家用违心的伦理和规律来抓住读者的心境一样,我也想以此来钓一钓人类那些薄弱的本性,让所有一切美的东西从悲绝中体现出来,让人的灵魂在生的时候得到死的绝望,让鬼的躯体在死的时候得到生的快乐,一切的一切都在反之常理中体现。那时的世界将会如何呢?也许善了?也许更恶了。也许什么都不存在了,唯只剩下“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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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躯体常常会分成两个完全不同的层面,一个想把我带到真善美的天国,而另一个却引诱我去折磨我的另一半。而且这二个我的思维方式竟然是截然相反的。我把它们叫做“恶的我”和“善的我”,而且常常在我面前出现的是恶的我,他叫我不要去*近善的我。那样会让我陷于无谓的苦海。就如同在沙漠中找不到水,在黑夜中见不到光那样愁苦忧闷,恐惧而死。恶可以让我无所畏惧,让我敢于面对一切,去摧毁一切,把一切所违背我思维的不合理的事物都踩烂,然后我就成了他们的主宰。明明知道“恶的我”的目的,但我还是常常受它的勾引,可能是我本质如此了,我会画一个圆,告诉另一半的我说:进去,呆在里面别出来,不许出来,否则你会让外面的尘土所淹没。于是我的另一半就常常那样听命于我的另一半,日子一长就难免只剩下我的恶一面了。当然这所谓的恶我还是安生活照善的一面来判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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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世人都爱用灰色调的沉闷来衬托死亡,既使现在已经不用三十年代电影中那种以高音符的乐意来衬托死神的来临一样,但现在还是没有给死神一首它所该有的合法的乐章。似乎它就只该有那种急促、匆忙间来到身边,把生带走,留下死的寂寥。于是我又惊叹艺术的美了。它常常在死的躯体上点缀满无比的美艳。让那世上一切的美好事物都来到这里,敲着锣、打着鼓、开着五百CC的豪华奔驰车来迎接死的到来,然后再用一点很粗俗的手段突然把这一切都摸杀死,只留下一根枯草般的灰色的寂静。于是人的心境陡然从天堂掉进了十八层地狱,而窃取了这一份人类共有的悲叹的文人墨客们已经躲在某个角落里点数着他们所得到的快乐了。不过这种把戏既要演得巧,又不能长久的演下去,分寸要把握的不多不少,火候要挑拨的分毫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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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我又要感叹台湾那些影艺界的掌勺人了。也许是台湾岛本身的发育不良,或者是出生不久吧。她竟然不能给他身上的寄宿者们一些他们自己的更多的生活史,说来说去就是那些清未民初、一二十年代的那段经历,就象是一个老头对他某段热衷的经历唠叨多了,即使他最年幼的孙子都会觉得厌烦。而且那一段历史似乎也只是嚎啕大哭和仰天长笑所带来的。也许是台湾人的情绪太过幼稚吧,或者说是内心太单纯吧,感觉中台湾人的发泄就只有那种火山爆发时的最原始的粗俗的人类行为。要知二百万年以前看一看火山喷发是绝对不用买票的。因为你家床底下可能就是一个火山口。可是台湾人也实在是太缺乏自信心了,而且从来就学不会大陆文人笔中那种温柔、宁静似的悲切。就只知道追逐野兽似的振天嘶喊,到头来连感到喊也不够了,干脆用拍手跺脚来表现内心的感受,看多了别人还以为台湾人都这么变态的生活,至少还会认为那段历史时期的台湾人都是这样,这也算是没有自信的台湾文化输出吧,尽管不是她所独有的。那冗长繁琐的情节就如同一大锅烂粥一样,用一只咖啡勺子一勺一勺的往外舀,枯燥平淡的动作重复了亿万次,一直到舀完了为止。好平庸的台湾心境,真不知道他们那样纯真的心是怎样产生千亿的外汇贮备的,该不会是讨来的,或者是抢来的吧?或者干脆是哭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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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来喜欢有回味余地的结局,死胡同式、全包办的结尾只是文人自己的爱好和意淫,那段尖刻到不能再尖刻的尾巴干脆还是剪了吧?留一段空白让别人去回味更好。“一万个人看《王子复仇记》就会有一万个哈姆莱特”,那就让一万个人看同一篇作品有一万个不同的结局吧,不同的感受和回味,那才是最成功的艺术。抛一点中国式的完美,多一点哥特式的浪漫,那份空余,即使是极度悲切的余白也是最最美好的余响和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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